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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表水存在于地壳表面,暴露于大气的水,亦称“陆地水”。是河流、冰川、湖泊、沼泽四种水体的总称,地表水由经年累月自然的降水和下雪累积而成,并且自然地流失到海洋或者是经由蒸发消逝,以及渗流至地下。它是人类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,也是各国水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。
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83)为首次发布,1988年为第一次修 订,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,本次为第三次修订。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,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88)和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》(GBZB1-1999)同时废止。
新标准与GHZB1-1999相比,本标准在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总氮一项指标,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、非离子氨和凯氏氮三项指标,将硫酸盐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铁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,修订了pH、溶解氧、氨氮、总磷、高锰酸盐指数、铅、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,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。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。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-2002共计109项,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,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,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。
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,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:
Ⅰ类: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、国家自然保护区;
Ⅱ类: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、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、鱼虾类产卵场、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;
Ⅲ类: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、鱼虾类越冬场、洄游通道、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;
Ⅳ类: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;
Ⅴ类: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。
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,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,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。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。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,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。实现水域功能与达标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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